人事

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王柳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01-23 浏览次数:196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24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要求,现就本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特别资助和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一)面上资助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5万元。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

(二)特别资助

特别资助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4年资助约12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用于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版在站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专著编入《博士后文库》,有独立书号,由权威学术性出版社出版。2024年资助约20部专著,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12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面上资助

1.申请条件

(1)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2)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5)对在资助结果公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2.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面上资助申请书》)。《面上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见附录一)。其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项;“二、项目信息”中(“研究基础”除外)不得涉及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明显泄露申请人身份信息的内容,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3.申报方式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在线生成《面上资助申请书》并提交。各设站单位网上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设站单位应认真核查申请人科研诚信情况,在科研失信惩戒期内的,不予同意申请。

(二)特别资助

1.申请条件

(1)进站满4个月(2023年12月1日(含)以前进站)。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设站单位择优推荐。各单位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推荐;不足20人的,推荐1人。

(5)设站单位推荐时,可将下列条件作为优先推荐条件: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6)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本站内已获得特别资助(站前、站中)、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以及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7)对在资助结果公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2.申报材料

网上申请材料包括:《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特别资助申请书》)和科研成果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特别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见附录一)。其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项。

(2)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特别资助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填报的内容的证明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3.申报方式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在线生成《特别资助申请书》,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设站单位网上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设站单位应认真核查申请人科研诚信情况,在科研失信惩戒期内的,不予同意申请。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申报条件

(1)在站2年以上或出站5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2)申请人为所投专著唯一作者。

(3)专著所属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

(4)字数不少于15万字(以统计字符<不计入空格>计算)。

(5)仅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6)在专著书稿完成后方可申请。

2.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出版资助申请书》)、专著书稿、查重报告、相关论文。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出版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见附录一)。其中,“五、与专著有关的论文”要求填报与专著有关且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总数不超过5项。

(2)专著书稿撰写规范请参阅《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附件1)附录二。

(3)查重报告应包括总查重结果和非本人文献的查重结果。由申请人委托设站单位图书馆、研究生院或其他具有论文查重资质的机构对专著内容进行查重。

(4)相关论文是指“五、与专著有关的论文”中填报的论文内容,提供论文全文。

3.申报方式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在线生成《出版资助申请书》,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

三、工作时间安排

第75批面上资助:2024年3月1日至3月30日,个人提交后,由设站单位审核并提交,之后学校统一审核;

第17批特别资助:2024年3月18日前由各单位(实际工作单位)按照不超过在站人数的1/5的比例进行排序推荐,并将电子版申请书(网上申报导出)及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liuxiaoyi@upc.edu.cn,学校评审确定推选人选后,统一网上审核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个人网上提交;

第76批面上资助:2024年8月1日至8月30日,个人提交后,由设站单位审核并提交,之后学校统一审核

四、注意事项

1. 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资助成果时,应标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资助编号(Supported by the China Postdoctoral Science Foundatiounder Grant Number XX)。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须向设站单位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

2. 申请人应保证申请材料的内容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各流动站须严格核查申请人科研失信情况,对于有科研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网上审核提交。

3.请各设站单位认真做好博士后基金的申报工作,并分别于规定时间将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怡

联系方式:0532-86983380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4年1月23日

  

附件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pdf

附件2:特别资助推荐人选汇总表.xls